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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体科字〔2023〕49号
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职业教育法》,适应新时代对体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促进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技能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决定,体育总局科教司定于2023年5月举办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比赛由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15日报到,19日离开)
(二)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宁巷1号南宁铁道大酒店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教师组:课堂教学能力比赛和足球教学技能比赛,其中课堂教学能力比赛分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技能)课程组。
(二)学生组:健身指导技能比赛、体育营销技能比赛和足球教练员技能比赛。
三、参赛单位
以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院校限报1个代表团(含教师组和学生组)。参赛选手人数以各单项竞赛规程为准,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选手不得兼项(含教师组和学生组)。
四、组团和参赛
(一)每个参赛院校由1个代表团组成(含教师组和学生组),团部人员不超过6人,设团长1人、领队2人(其中1人兼任联络员)、学生组每个赛项选派临场指导教师1人。
(二)报名人数:
1.教师组:课堂教学能力比赛可报2个课程团队,每个团队2-3人,足球教学技能比赛1人。
2.学生组:健身指导技能比赛3人,体育营销技能比赛3人,足球教练员技能比赛2人。
(三)报名条件:教师组参赛选手必须是参赛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师。学生组参赛选手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往届各项目一等奖获得者(含教师组和学生组)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同一赛项比赛。报名参赛选手必须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四)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保障时间应包含参赛往返路途的日期)。
(六)比赛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
(七)各参赛队应按要求填报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4月25日前盖章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科研处电子邮箱116455076@qq.com,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八)各参赛单位应将参赛选手(含教师组和学生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体检证明复印件、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2张(照片背面备注参赛组别、项目、姓名)、保险单复印件、录取大表复印件(仅限学生)及纸质版报名汇总表、报名表、参赛选手信息表、接送站信息反馈表等资料(附件2-6)于2023年4月25日前邮寄至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以邮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张欣未
电 话:010-87182329
(二)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陈雪萍
电 话:13557030299。
参赛资料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公园路2号
邮 编:530012
附件:1.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竞赛规程总则
2.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参赛报名汇总表
3.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报名表(教师组)
4.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报名表(学生组)
5.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信息表(学生组)
6.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接送站信息反馈表
7.2023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能力比赛网络评选操作指南(含教师版、评委版)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23年3月23日

